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08-00438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8-05-19
文号 大政通〔2008〕10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丰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丰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家祥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湘珍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徐金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新明 市水利局局长

    方启柏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韦  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陈 玲 市发改委副主任

    仇兆华 市经贸委副主任

    韦保元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春平 市城管局副局长

    阮永国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单应安 市房管局副局长

    陆守礼 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冯晓晴 大丰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区)副主任

    李凤琴 市统计局副局长

       沈德霖 市农业局副局长

       孙国平 市滩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王书怀 市环保局副局长

    茅锦秀 市教育局副局长

    卞寿海 市广电局副局长

    陈曙翔 大丰工商局副局长

    孙汉林 大丰质监局副局长

       陈 锋 团市委副书记

       董 涛 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日常工作。由陈新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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