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07-01304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7-08-20
文号 大政办发[2007]96号 主题分类 公路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驻丰农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农村客运站建设计划的实际,现将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客运站

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交通部签署的《关于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的精神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总体部署,加快我省农村客运站建设步伐,促进农村路、站、运一体化、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出行质量,繁荣新农村经济,省厅决定,从2007年起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扶持力度,将农村客运站建设纳入交通基本建设计划,力争通过三到四年的努力,建设一批与我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农村客运站,满足新农村客运需求,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现就加快我省农村客运站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总要求,以完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方便农民群众出行、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坚持一体化规划、合理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立足“三个服务”、推进“三个转变”,逐步建设一批乡镇等级客运站和城乡公交一体化招呼站亭,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客运站点网络体系,实现路、站、运一体化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省建成400个乡镇客运站;每年建设100个乡镇客运站,城乡公交一体化的线路按需要设置招呼站亭,基本形成完善的农村客运网络,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其发展要求是:

  (1)站场形象统一规范。新建的农村客运站统一标志、标识,站内设施齐全,满足客运站功能和公益设施的要求。

  (2)站务经营保障完善。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站管养机制,做到有站必养,基本实现农村客运站管养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全省农村公路站场建设工作,省厅成立农村客运站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的规划、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市交通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落实本地区农村站场建设工作。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认真开展调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四、主要措施

  1、统一规划。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和农村道路客运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对农村客运站点布局、设置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新农村建设有关要求,市交通局计划管理部门会同运管机构要编制好“十一五”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各地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今年9月底前完成,并上报省厅。在编制规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原则。在编制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和资源辐射共享、远期与近期相结合、农村客运站与乡镇交管所协调发展等经济社会、行业发展因素,统筹做好规划编制。

  (2)需求原则。各地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交通需求、客流量等情况,严格遵守按需求设置的原则。鼓励在确有需要的乡镇建设与之经济、客流量相适应的等级客运站;对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的线路,途经的乡镇、行政村鼓励建设标准化的候车亭。

  (3)适用原则。各地在设计和建设农村客运站点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占用耕地,执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避免土地资源浪费。要根据农村客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标准和规模,尽量节约建设资金,切忌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杜绝盲目建设和相互攀比。

  (4)以人为本原则。农村客运站点的规划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根据农村客运的实际需要,以方便群众出行为根本目的,与公路网络、客流组织、旅客换乘合理衔接,充分考虑城乡公交一体化车辆对站场的要求。

  (5)和谐发展原则。在规划农村客运站点时,要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必须做到与自然的和谐。要求在建设、运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靠科技进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在站点建设中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6)综合利用原则。站房除满足客运站基本功能外,有需求的乡镇也可以考虑小件快运、物流配送的功能,以乡镇客运站为依托,组织快速货运、物流配送网络。

  2、统一建设标准。省厅将根据我省不同区域的经济特点、人文差异,制定出数套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方案,供各地参考使用。对列入省厅计划的农村等级客运站不强求形式一致,但形象标识系统应参照《江苏省汽车客运站标准化建设体系》执行,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规定,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我省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成标准高、形象统一、经济实用的亮点工程。

  3、统一资金补助标准。“十一五”是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关键期,省厅将加大资金补助力度,集中一部分财力把这一民心工程办好、办实。根据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特点,省厅采用定额补助的形式予以资助。各市、县交通局也要高度重视,安排相应的配套补助资金,加快农村客运站建设步伐。

  省厅补助标准:新建站50万元、改扩建站30万元、改建站10万元。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的客运候车亭每个补助1万元。

  具体补助程序:省厅于第一季度下达年度农村客运站建设计划,拨付50%的启动资金;各市交通局于每年11月份前对建成的农村客运站进行检查验收;省厅根据各市自查结果组织抽查,对符合建设标准和要求的农村客运站,省厅将剩余的补助资金拨付至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站场建设单位。

  4、落实建设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十一五”期间,省厅每年下达年度全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目标任务,各市交通局是农村客运站建设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交通局具体负责农村客运站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市级运管机构会同计划管理部门负责计划初步编制,规模、站址审定以及建设进度跟踪上报等工作。新建客运站要依照相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制。

  5、严格计划管理。对纳入规划的农村客运站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各市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性质、项目立项申请与批复、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预审意见、初设方案等合法有效资料。没有完成前期工作的,不得列入计划,计划一经下达必须确保年内完成。对规划中的站点,当年未列入计划而提前开工建设的,将优先安排列入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

  6、明确站场管理体制。农村客运站点属于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其经济效益较差,站点的正常运营和维护问题将比较突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研究建立有利于发挥农村客运站点作用的管理体制。农村客运站、候车亭的管理由市、县交通局负责,明确管养责任主体。规划内农村客运站一旦建成,未经省、市行业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变更站点国有投资的权属及服务功能,站务管理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经营者,并签订经营合同(合同文本另行规定),明确服务要求和经营期限。在市、县运管机构的行业指导下,乡镇交管所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站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五、方法步骤

  1、宣传动员。农村客运站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农村客运站建设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为全面实现农村客运站建设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并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道路运输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三级及以下乡镇客运站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经有权部门审批后,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等相关费用”的精神,力争取得政府的大力支持,切实解决土地、税费、立项等有关问题。

  2、开展试点。农村客运站点建设面广量大,要先行试点,逐步完善。要通过试点研究和探索农村客运站建设的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等,为全面建立农村客运站建设管理制度提供经验。各地要选择具备条件的乡镇开展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强化指导,注重质量,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省厅将根据各地的试点情况,适时召开全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现场会,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实施方案,按照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工作。

  3、考核验收。农村客运站建设完工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编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可以和站级评定一并进行,验收合格并经过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营运。

  4、总结评比。各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农村客运站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几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建设任务纳入交通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在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列入计划未启动或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要予以通报,并对下一年度农村站场建设项目严格管理。

附件:全省农村客运站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省农村客运站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先友 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

成员:惠先宝 厅综计处处长

   刘忠信 厅财务处处长

   张立早 厅公路局局长 

   汪学君 厅运管局局长

全省农村客运站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运管局),厅运管局汪学君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厅财务处朱芹副处长、厅综计处王珺助理调研员、厅运管局周体光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交通 农村 运输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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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

    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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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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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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