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发〔2006〕8号
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中心各科室、各单位窗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06〕53号),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就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创建法制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在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中心工作透明度,扩大社会监督渠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不断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完整统一、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注重实效、强化监督。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政务公开包括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一是中心本身需要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二是服务窗口需要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中心对外公开的内容:
1、中心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责,中心领导分工。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等;
2、中心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咨询投诉电话、办公电话及服务窗口名称、联系电话等;
3、在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项目及收费项目目录;
4、与行政服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5、中心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中心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在政务活动中廉洁自律情况;
2、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情况;
3、本单位干部交流、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包括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情况;
4、本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及生活救济情况;
5、本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中心各单位窗口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
1、实施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期限和程序;
2、实施行政许可或审批收费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和收费标准及批准机关;
3、申请行政许可或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4、实施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5、行政许可或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
6、廉政规定和监督办法;
7、依法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按照合法、有效、完整、及时的原则,根据政务信息的不同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互联网、电脑触摸屏、新闻媒体、文件、会议、电话、信函、告知单、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具体按照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18日——5月31日)。一是成立机构,落实工作班子,确定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二是根据《大丰市深化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拟定《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三是进行广泛宣传,为政务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布置阶段(5月20日——5月25日)。对中心及窗口单位进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各窗口单位将窗口公开材料报中心。
(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6月20日)。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根据审定后的《实施方案》和中心实际,研究制定《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目录》,并细化目录中的具体内容,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完善的基础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将《公开目录》及具体内容,通过中心网站、电脑触摸屏和编印《办事指南》等途径进行公布。
(四)总结完善阶段(6月21日——6月30日)。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单位代表、政风监督员对中心及窗口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中心政务公开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构建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陆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戚月兰、蔡春雷同志担任,成员由许洁、潘焕毅、唐月华、唐成钢同志担任。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制度,工作台帐制度
3、强化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抽查、自查、考核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听取政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对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