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03-00650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3-07-26
文号 大政办发[2003]83号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现代教育体制,加快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实施意见》(苏教办发[2002]113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盐政发[2002]148号)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深化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今年在全市中小学继续深入实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目前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现状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他俩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历来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经过前几年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整,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总量得到压缩,结构得到优化,整体队伍基本稳定。经统计,我市中小学现有教职工总数为5813人(不含内退514人),其中,小学2608人;初中2249人;高中(含职业高中)956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批准颁发的中小学用人编制最新规定标准,经认真审干核,我市中小学应配给教职工编制5217人。其中,小学1947人;初中2187人;高中(含职业高中)1083人。对照上述现有教职工数,全市小学超编661人;初中超编62人;高中缺编127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超编,特别是小学教师超编,其主要原因是生源锐减,以小学为例,1998年全市在校小学生为68548人,2002年为45963人,四年减少22585人。

二、            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双向选择、兑争聘任、优胜劣汰、契约管理的用人机制,严格岗位考核制度和推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学校内部管理的活力,提高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政策依据:

(1)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2]113号);

(2)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盐政发[2002]148号);

(3)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盐政发[2001]151号);

(4)    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02]96号)。

三、            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分流超编富余人员

1、认真执行编制文件,严格按新颁编制标准,审核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各教育单位要增强编制意识,从紧用人,任何学校不得超编用人和超限额设置机构。严把教师进口关,坚持推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原则和教师资格制度。

2、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全市中小学在岗教师,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不得在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上岗。对初中以上学校紧缺学科的部分不合格学历教师可适当放宽,先聘任上岗后,逐步过渡认定教师资格。

3、对超出编制限额以外的富余人员采取下列措施予以精简分流:

(1)    到龄退休。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到龄即退学的退休制度,任何学校单位均不得擅自延长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教职工的退休时间。

(2)    提前内退。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教职工,可办理提前内退手续。其中,仅满足教龄条件者以自愿为原则,不愿提前内退的,则与其他教职工一样参加竞争上岗。提前内退的教职工,内退期间不享受其本人月工资中职务工资乘3除7的浮动工资,如遇国家政策性增资,则与在职人员同步办理增资手续,工教龄连续计算,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即行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正常退休待遇。

(3)    落聘待岗。全市各小学必须依据教职工编制数,在限额以内科学合理地设置内部所有工作岗位及岗位职责与工作目标。所有岗位面向现有教职工,一律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未位淘汰,并签订聘期1年的契约对照师德目标责任状,凡有一票否决不良行为的一律视为未位淘汰对象。凡实行人事代理制的未位淘汰对象,单位解除聘约,回人才市场重新择业。其余未淘汰对象称为落聘待岗人员,其待遇按盐城市政府盐政发[2002]14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第一年待岗期间发放其本人档案工资的70%,培训一年后扔未被聘上岗的,发档案工资的50%,第三年仍落聘的,予以辞退。动员并鼓励超编镇的落聘待岗教职工向缺编镇流动。

(4)    提前内退和落聘待岗人员,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交纳与支付仍按我市现行规定执行,其应交的各项捐资款项按已扣月工资数占原工资总额的比例相应打折后捐出。

(5)    转岗培训。不适应课堂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或落聘待岗人员,可根据自愿转换岗位到学校后勤岗位工作,上岗前必须参加转岗培训,培训所需费用由本人支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回单位,经学校聘任上岗。转岗人员只享受后勤岗位工资,其工资待遇及各种保险在后勤收入中列支,不占用人员编制,教育、人事部门承认其原有人员性质,到达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时,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6)    转学科培训。小学非英语学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具有一定英语基础的教师可留编参加英语学科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本人月工资总额中的国标部分,培训费(含教材费)待培训结束后凭培训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回原所在单位报销。

4、加快办学体制多元化步伐。全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拓宽办学渠道,可通过兼并改制,转为公办民营。同时要积极吸引民间资金,兴办民营学校,鼓励在职教师去上述民办民营学校任教,进一步分流超编富余教职工。、

四、            实施步骤及要求

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是2003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部分,按上级要求,并从教育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今年的改革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先搞试点,逐步推开,至8月中旬结束。现提出下列实施步骤和要求:

1、学习宣传,统一思想。各镇、各中小学校、市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编制文件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大力宣传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对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充分认清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教职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投身改革,积极参与竞争,全体教职工都必须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作出明确的书面表态。

2、加强领导,成立班子。市委、市政府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各镇、各学校、单位相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班子,实行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同时明确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3、按章办事,规范操作,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必须按章办事,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规范操作程序。具体程序为:一要搞好测算,制订计划。各中小学生、市直各单位应认真准确地统计在校实有学生数,按省编制标准自测应配编制数,研究制定改革工作计划,于月底前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过堂申定。二是科学设岗,竞争聘任。各学校应在不突破应配制限额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置学校内部所有工作岗位,研究制定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要求,考核目标及上岗人员素质要求,同时确定竞争上岗的操作方案,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经教(职)代会通过后,再组织实施。整个竞争聘任过程必须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严禁暗箱操作。竞聘上岗工作可经过一次或数次完成,最终的上岗人数应小于或等于学校可经过一次或数次完成,最终的上岗人数应小于或等于学校可经过一次或数次完成,最终的上岗人数应小于或等于学校可用编制限额数。竞争上岗要动真碰硬,真正体现优胜劣汰,各镇、各学校都要有一定比例的落聘人员。三要签订聘用合同。为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凡竞聘上岗人员应与学校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广西在市教育、人事部门指导下,由各校根据实际和教职工不同岗位的目标要求自行拟定。

4、妥善分流,逐步到位。今年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是前两年改革工作的继续与深化,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各镇领导尤其是社会事务办公室管理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思想上应高度重视。要关心各类分流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疏导工作,保证改革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

5、建章立制,总结完善。各镇、各校、各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要认真梳理,在内容上以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为基础,并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适应教育工作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力求完善健全。改革工作告一段落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填写各类有关报表,于8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大丰市教育局

二○○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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