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苏政办发[2003]54号和盐政办发[2003]94号文件要求,我市新增安置三峡移民任务600人。为了切实做好第三批三峡移民的安置工作,确保完成省、盐城市下达的安置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任务
第三批三峡移民安置任务600人,安排到8个镇,其中:草堰70人、白驹60人、刘庄70人、大桥70人、草庙70人、裕华100人、三龙100人、方强60人。
二、安置要求
要有充足的土地,根据“以农为主、以土为本”的要求,在土地相对宽松或留有机动耕地、有旧房出售且有土地可供转让的地方来安排移民;要相对集中、分散安置,第三批移民安排到8个镇,分散到有关村组;要有较好的基础设施,要保证移民安置的地方交通便利、水电设施齐全,尽可能提供更多的方便;要有较好的环境,筛选一些领导班子比较强、经济比较发达的村组安置移民,特别是选择当地的一些种植养殖大户与其为邻,通过传帮带,尽快提高他们的生产生活能力和致富本领。
三、时间安排
2003年11月-2004年1月,双方组织考察,核对移民户口资格,落实移民土地和房源筛选;2004年2月-2004年5月,外迁移民来我市进行对接,签定购房和土地转让协议;2004年6月前完成安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移民搬迂。
三峡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各有关镇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前两批移民安置经验和教训的慕础上,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第三批三峡移民安置任务。